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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南区专利代理哪家强?

作者:汕头润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18 08:00:45

汕头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因此成功的商标注册不是终身制的,但可以通过商标续展来延长。如果你不续签,商标局会取消你的商标!而且,商标期满后,商标局不会主动通知商标注册人。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后十年内,依法办理一定手续,延长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期满需要继续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如果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仍有六个月的宽限期。延长期内未提出申请的,商标局将在期满后撤销申请。商标局审查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后,应当补发商标续展证书,不得补发商标注册证书。商标注册证原件应当与商标续展证一并使用。

部分申请人在商标续展期限内未提出商标续展申请。我想可以再申请一次。事实上,我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让我们比较一下商标续展和重新注册:商标续展是指通过申请使注册商标继续有效。法律规定的续期申请程序简单。它只是主体资格审查的形式要件,而不是实质审查阶段。续期登记证可以在六个月左右签发。在商标续展期间,在被撤销前,该商标仍享有专有权,受有关商标法的保护。再次申请商标注册,相当于重新申请,至少需要一年时间。商标续展过程相对简单,与再注册过程相比,节省了较长的时间。

从表面上看,商标续展的成本要远远高于重新申请的成本。商标期满后,可以重新申请。然而,在商标的使用过程中,其价值是不断积累的。使用寿命越长,商业价值越高。再次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如果有人在处理期间趁机抢先注册并取得在先权利,导致新的注册商标申请被驳回或被异议,则需要投入更多资金准备驳回审查和异议抗辩,所以成本远高于办理续签业务,最终得不偿失。

也有可能放弃使用多年的商标。如果是这样的话,由于不更新而造成的损失的价值是无法估量的。商标续展只是对主体资格的正式要求。登记证换发后,无需进行实质性审查阶段,通过率高。但商标重新申请与新申请相同。除正式审查外,还需要实质性审查。所谓实质审查,就是将申请商标与商标数据库中的商标进行比较。如果前者相同或相似,将被拒绝。

即使复审申请不成功,商标权也将丧失。商标法也有变化。新《商标法》规定,部分商标不能成功注册,商标权只能通过续展的方式予以延续。比如中国、长城、、LMZ等品牌都属于这一类。因此,商标续展的风险远低于再注册的风险。每个人都想使用好的商标。可能因为重新注册,你会把商标权交给别人,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商标到期后,应及时续展。不要等到错过了才后悔。

众所周知,该商标的使用寿命为十年。那么,如果一个商标已经达到十年的使用寿命,我们该怎么办呢?商标续展?重新注册商标?其实,两者都是可行的,但作为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还是会推荐你使用商标续展。驰名商标不予续展的情形:根据2013年修订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期满后需要使用的,汕头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次日起计算商标有效期届满后。

申请人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届满未提出申请的,撤销注册商标。从表面上看,商标续展的成本要远远高于重新申请的成本。商标期满后,可以重新申请。那么,重新注册真的省钱吗?商标续展有什么好处?商标续展只是对主体资格的正式要求。申请换发注册证后,商标专用权可以延长10年,无需经过实质审查阶段。一般半年内可以完成。

商标再申请,相当于一个新的申请,需要一年的时间。除了形式要件的审查,还有实质性的审查。所谓实质审查,就是将申请商标与商标库中的商标进行比较。如果有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将被驳回,商标权将丧失。在很多情况下,有的商标权人不注意商标的专用期,不及时申请商标续展,致使商标期满被注销,有的则趁机注册,取得在先权利,放弃使用多年的商标权。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在某些情况下,这种无形资产可能比有形资产具有更大和更多的核心竞争力。商标可以连续使用十年。在此期间,必须通过企业的广泛宣传和推广,积累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商标的更新可以使这种善意得以延续。另外,现在成功注册一个商标并不容易,所以很多人选择购买一个注册商标,而且注册年份越长,就越有价值。

注册商标续展后,即使以后不再使用,也可以卖个好价钱。注册时间越早,使用时间越长,通过继续使注册商标有效而成为驰名商标或驰名商标的可能性就越大。一些与商标相关的专业知识一定是外行所不知道的,所以此时需要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给出建议。欲了解更多有关商标注册和商标转让的信息,可登录金品牌官网咨询专业商标代理机构。如果购买商标,可以找到专业的商标转让平台。

未经汕头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商标侵权的主要表现形式主要有:

第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

第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第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第四、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第五、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第六、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第七、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评析《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汕头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如下指引:

工商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商标侵权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应遵循过罚相当原则行使自由裁量权,即在保证行政管理目标实现的同时,兼顾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处罚以达到行政执法目的和目标为限。本案的审理对于进一步明确商标侵权行政案件的审理思路进行了积极探索,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商标行政执法工作中,准确理解商标法的立法精神和侵权判定标准,合理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起到了裁判指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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